公示公告

老船厂遗址公园游客配套服务设施招商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-02-15

为做好老船厂遗址公园对外开放准备工作,拟对老船厂遗址公园游客配套服务设施进行公开招商,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老船厂遗址公园游客配套服务设施
2.招商方式:公开招商
3.房屋概况:老船厂遗址公园是里运河文化长廊一级驿站点、重要节点性工程。项目位于淮安区河下大桥以西、里运河北岸,东临河下古镇,南侧为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。项目片区长度约1.6公里,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可玩、可游、可食、可憩的休闲空间。老船厂遗址公园总建筑面积4340.25 ㎡,其中1号楼面积2282.36㎡,两层(局部三层);4号楼面积499.05㎡;5号楼面积101.123㎡;6号楼面积1213.91㎡,单层。
4.配套服务设施要求:项目通过植入文商旅业态,开展文娱活动,让历史建筑焕发新活力,成为淮安休闲娱乐、团建活动的打卡地。其中1号楼定位为民宿,4号和5号楼定位为餐饮,6号楼定位为多功能厅,可经营婚礼、啤酒吧等业态。
5.合作模式:招商人按双方商定方案初步装修后采用“保底收益、代收款项抽成”相结合模式,招商人统一代为收款,使用统一收款码收取,招商人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运营方服务费。运营方确保招商人每年收益不低于当年评估租金。
6.合同期:5年。

二、运营方资质条件
1.运营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拥有专业运营团队,擅长品牌打造,且有品牌餐饮、住宿等成功案例。
2.运营方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3.其他要求
(1)运营方须提供履约保证金(或银行履约保函)不低于评估租金,暂定预交60万元履约保证金。招商人以最终评估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,招商成功后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。
(2)运营方承诺项目2023年10月1日前开业运营。
(3)运营方须依法经营,提供安全生产、卫生防疫、环境保护、文明城市建设等方面承诺函。
(4)运营方须提供在合同期内未经招商人同意不得转租、超出经营范围的承诺函。

三、报名方式
1.内容:有意向的法人将资质条件证明、项目品牌定位、策划方案、效果图、运营方案、经营业绩证明等资料发至邮箱:29331774@qq.com。
2.时间:自2023年2月15日至3月8日下午17时止。
3.地点:淮安市大运河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(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江浦路59—1号)。
4.联系人:薛镒杭,15851788887;姚瑶,18800665959

四、招商声明
1.公司将对报名单位资料收集整理后,会同集团战略投资部分析研判,集团将采用综合评定确定运营方。
2.游客配套服务设施用房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,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。


附件下载.doc


淮安市大运河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5日

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Huai'an Cultural Tourism Group Co., Ltd.

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©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. 苏ICP备20022333号

关注淮安文旅

扫描二维码关注
官方微信订阅号